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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吉屋网转载报道)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针对土地管理法第45条,出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文),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
2022年1月22日,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孟晓龙主持召开九届区政府党组会暨第二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审定了《秦州区2022-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拟确定项目》等方案。
2022年4月18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天水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编制项目成交公告”,据公告信息显示,该项目成交内容为通过前期外业调查、项目勘察测绘、报告编制、图件绘制、专家认证和拟征收开发项目民意调查等,*终形成《天水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文本、矢量数据及相关附件等成果,完成天水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年)编制工作。项目用于规范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保障各类建设发展所需建设用地。合同履行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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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片开发的区域条件是什么?
成片开发必须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实施前,可结合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来确定。例如安徽省明确:在市、县以及镇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成片开发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者位于城市、镇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视同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谁组织编制开发方案,谁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也需要因地制宜,比如安徽的细则:
(1)县(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并审批,报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2)设区的市、省直管县(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和审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三)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四)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五)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各市县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差异确定。
一般应以完整的集中建设区为单元进行编制,实施期限一般应当与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长不超过5年。
例如,安徽的不低于40%主要是: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
四、成片开发方案的规范文本格式有什么要求?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规范文本格式,一般由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五、成片开发方案,是否需要征求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意见。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当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必须满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未经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六、成片开发方案,是否需要进行方案论证?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土地、规划、经济、法律、环保、产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
也需要因地制宜,比如安徽的细则:
(1)县(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省人民政府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
(2)设区的市、省直管县(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和审查。
七、成片开发方案,报批时需提交的内容?
一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文本、矢量数据、成果图册等);
(二)向社会相关方面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三)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证明材料;
(四)开发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材料。
八、成片开发方案,哪个部门来监管?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自然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监管。
下列行为相对比较严重:
(一)采取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骗取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
(二)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三)在编制、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九、成片开发方案,无法批准的情况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二)市县区域内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闲置土地的;
(三)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
(四)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
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或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一般也无法批准:
(1)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建成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亩均税收、综合容积率等指标均低于同级别、同类型开发区平均指标值50%的;
(2)集中建设区内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
- 土地征收成片开